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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综合资料之一
佚名
  
  课文研讨

  一、整体把握

  这篇文章是作者中年(40岁)时对自己人生历程的一段回顾,写了自己童年至少年时代如何在母亲的严格要求和深情关爱下成长的几件事。作者写童年,写母亲,饱含深情,而行文又极其自然、质朴,很好地表现了母亲那无比深挚的爱子之情和优秀的性格品质,表达了自己对母亲的怀念和敬爱。全文的行文结构、内容组织大体是这样的:

  先写自己童年的身体、性格特点,同时也表达了对童年往事的追念和惋惜之情(第1~4段)。

  开头写道:“我小时身体弱,不能跟着野蛮的孩子们一块儿玩。我母亲也不准我和他们乱跑乱跳。”这两句交代了自己性格的主要成因──来自自身的原因和母亲的原因。正是这两个原因,养成了“我总是文绉绉的”性格。在这样的性格的基础上,再加上“社会环境”对我的认同和期望,更加强化了我要“装成先生的样子”。文中写道:“家乡老辈都说我‘像个先生样子’,……既有‘先生’之名,我不能不装出点‘先生’样子,更不能跟着顽童们‘野’了。”其中写了一件“掷铜钱”的事,很好地表现了孩童在受到大人调侃时的心理反应。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用了“野蛮”这个词,并无贬意,“野蛮的孩子”主要是指那些身体强健、敢于淘气、能在游戏中冒险的孩子。

  第2段,写自己爱学习的性格和儿时最活泼的游戏。这一段,通过具体的几件小事,既写出了自己爱学习的性格,也写出了孩童时代对游戏的向往。这一段突出表现了对儿童游戏的追念和缺少儿童游戏生活的惋惜。

  第3段,主要写作者两次失去了“发展的机会”。一次是在族长们的反对下失掉了学音乐的机会;一次是在“大骂”、“撕毁”的遭遇中“失掉了学做画家的机会”。写这两件事,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叹惋之情,是否也透出一点“关于一个人孩提时代的教育与他未来发展关系”的思考?作者写失掉音乐和做画家的机会,是以教育家的视角来写的。细想起来,耐人寻味,对今天的教育也应该有所启迪。

  全文用3段文字写童年的性格特点和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的往事,突出表现的是,在九年的孩童生活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但别的方面都没有发展的机会”。交代了这些内容之后,作者笔锋一转,但又水到渠成地把“母亲”推到了文章的中心:“但这九年的生活,除了读书看书之外,究竟给了我一点做人的训练。在这一点上,我的恩师就是我的慈母。”

  文章的主体部分写母亲(第5~8段),写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写母亲在痛苦的生活处境中“当家”的艰难,写母亲“气量大,性子好”,仁慈,温和,但又不缺乏“刚气”。总的来说,是写母亲对我直接的教育和对我在做人方面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影响。

  1.母亲对我“教之严”“爱之慈”。“每天天刚亮,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待“我”清醒之后,“对我说昨天做错了什么事,说错了什么话,要我认错,要我用功读书。”在母亲的严格管教下,“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的。等到先生来了,我背了生书,才回家吃早饭。”

  如果说母亲对我学习的督促是非常严格的,而在做人方面的管教则近乎严厉了,而她对孩子的严厉的管教,自有自己的方法,“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这就保护了孩子的自尊心。而且,行罚时,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因为,她处罚孩子,惟一的目的就是对孩子有所惩戒,叫孩子有所反省,而“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实际上,“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这一句也是为下文安排了伏笔。

  写母亲对儿子的“严”和“爱”,不仅有简明的叙述,而且有生活中具体的事例。母亲听了“我”一句轻薄的话,“晚上人静后,她罚我跪下”,“不许我上床去睡”以及“用舌头舔我的病眼”两件事,充分表现了“我的母亲”既是“严师”,又是“慈母”。

  2.母亲在“当家”的艰难处境中所表现出的宽容隐忍、仁慈温和的性格品质。这些方面的性格品质,都是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1)除夕时,不仅要“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而且最为烦难的是还要打发大哥因吸鸦片、赌博而招致的一大群债主,因为是新年,母亲“从不骂他一句”,“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作者写道:“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这似是一笔带过的交代,但深想一下,母亲做得多么不易!(3)大嫂和二嫂斗气,摆脸色,打骂孩子来出气,对此,母亲是“忍”和“让”,“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而她的“法子”,既不是说清楚,也不是争胜负,而是“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地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苦命,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刚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这是一位心地清明、是非分明、情感丰富的女性,也是一位忍辱负重、仁爱宽厚的女性。这种隐忍和善良,能惊天地,泣鬼神,难怪在这样的哭声中,总有一位嫂子端来热茶,劝一会── 这来劝母亲的正是近来怄气的那个,并且换得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的日子。

  3.写母亲“很有刚气”的一面。母亲待人最仁慈,最温和,但“不受一点人格上的侮辱”。一个“无正业的浪人”五叔,“在烟馆里发牢骚,说‘我’母亲家中有事总请某人帮忙,大概总有什么好处给他”,母亲“气得大哭”,“当面质问”,“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从平常看来,这算不上多大的人格的侮辱,但作为一名年轻的寡妇,在当时来说就大有捍卫名节的必要,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对于晚辈们妯娌之间的怄气,实在忍不住了,她也只是“声音很低”地哭,而为这件看起来很小的事却“气得大哭”了。

  最后一段,写母亲对自己深远的影响。作者写道:“我十四岁(其实只有十二岁零两三个月)就离开她了。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如果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这一段里,作者尽管写了母亲对自己的影响之大,但用词极为谦逊,讲究分寸。40岁的胡适,已是大学者和文化名人了,但他说“混”了二十多年。有幸和胡适交往,或读过他传记的人,都会感觉到他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美好品质。但作者在说到自己的“美德”时,却极为低调。用了“如果”“学得”“一丝一毫”“一点点”等限制词,体现了谦谦君子风度。文风,在一定程度反映了一个人做人的态度风格,而这一点正是受了母亲潜移默化的影响。

  全文毫无夸饰之辞,直白,坦诚,仿佛是与知心朋友话往事,拉家常,听凭心泉自然流淌。但细细品读起来,文中还是有艺术技巧可寻的,比如,文中的对比是非常鲜明的,母亲对我要求极其严格,而待人又极其宽容;对大哥大嫂二嫂极为和善、忍让,而涉及自己的人格,又非常认真,毫不马虎,等等。

  二、问题研究

  1.课文标题为“我的母亲”,而文章前三段只有一句提及母亲,而其他内容似与“母亲”无关,这是为什么?

  文章前三段写作者的性格特点和童年生活,一方面写出了自己童年的爱好、快乐,另一方面也写出儿童好玩的天性;既写了童年生活的单调和失落,也写出环境与教育对一个人性格的养成所起的奠基作用。总的来说,作者在前三段想表明,他的童年生活,除了看书之外,是贫乏的,是有缺憾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是母亲“给了我做人的训练”,这不仅弥足珍贵、铭记永久,而且影响巨大。这样看来,前三段实在不是闲笔,不仅为写母亲起到很好的铺垫作用,而且与文末相呼应。另一原因是,这篇课文选自《四十自述》,写母亲同时也是写自己人生成长道路上的一段历程,或者说,是把母亲作为人生成长道路上的第—位“恩师”来写的,所以开头写了较多自己童年的经历。

  2.阅读这篇文章,我们不仅会为作者母亲美好的性格品质所感动,而且也被作者渗透在字里行间的对母亲的爱戴、感激之情所感染。但文中极少有直接抒情的句子,作者的情感是如何体现的?

  对此,大体可从两个方面来探讨:①文章质朴、真切的叙述语言和自然流畅的结构与作者真挚、发自内心的情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如,有些语句就饱醮感情:“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就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有一夜她把我叫醒,她真用舌头舔我的病眼。”“我母亲23岁做了寡妇,又是当家的后母。这种生活的痛苦,我的笨笔写不出一万分之一二。”等等。②作者是用童年的视角来回忆童年往事,毫无成人的姿态,亦无学者的深沉,如实道来,真诚倾吐,甚至可以说,作者是掏出“心灵”来写母亲的,全文自然而然地洋溢着作者对母亲的敬爱之情。

  练习说明

  一、通读课文,完成下面各题。

  1.课文写了母亲哪几件事?表现了母亲什么品性?

  2.作者主要写母亲是他的恩师,为什么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更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

  3.试对作者母亲为人、教子的方式发表一点评论。

  设置这三道小题是为了帮助学生读懂课文,对课文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且这三小题是逐层深入的。第1小题,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全文内容;第2小题主要是帮助学生理解文中的深层内涵和写作方法;第3小题是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有所拓展,让学生对学过的课文有所感悟,有所思考。

  1.概括地说,写了母亲三个方面的事:一是对我的管教;二是作为当家的后母如何处理家庭的难事和矛盾;三是如何对待他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具体说来,写对我的管教,主要写了学习上的督促和做人上的训导。在学习方面,天刚亮时,她把我的衣服穿好,催我去上早学;在做人方面,除了写每天早晨对我的教育外,重点写了我因说了一句轻薄的话而受到的重重责罚。写母亲对我的管教,表现了母亲对我既严格又慈祥,即她“是我的严师,我的慈母”。写母亲作为当家的后母当家之难,主要写了三件事:(1)如何在除夕之夜对付败家子大哥的债主。通过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宽容的度量和善良的品性;(2)如何与我的大嫂、二嫂相处和如何对待她们妯娌之间的矛盾。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容忍、温和的性格。(3)写母亲受了人格上的侮辱非常生气,直到叫那个说了不负责任的话的五叔当面认错赔罪才罢休。这件事表现了母亲“刚气”的一面。

  2.在本文中,除了写母亲怎样训导之外,还用较多的笔墨写她与家人相处的情形。这看似游离“母亲是我的恩师”的主旨,其实不然。我们常说母亲是人生的第一位老师,这主要不是体现在母亲如何“教导”上,而更多地体现在母亲平时怎样待人接物对自己的影响上。因此,可以说,写母亲与家人相处的情形,同样也是在写“母亲是我的恩师”,写她以身示范对我的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教育和影响。也就是不仅写了母亲对“我”的“言教”,更写了母亲对我的“身教”。

  3.关于对作者母亲为人、教子的方式的看法,可以见仁见智,但总的来说应该是有教育意义的。作者母亲为人方面,主要是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和睦仁慈;而在教子方面,主要表现为严格,有时过于严厉。这是由于旧社会的妇女把“相夫教子”作为“天职”和美德。而对于作者母亲来说,深感教子的责任更加重大。她所敬重的丈夫过早地去世,对孩子的教育责任全部落在自己身上,同时孩子是她精神生活的全部,也是她对未来生活的全部寄托,还有如何才能对得住她去世的丈夫,等等。正是这诸多原因,她容不得孩子有一点坏毛病,生怕他不争气。所以,她对孩子的教育格外深细而严格。

  二、结合上下文,品味下面语句中划线词语的分寸感。

  1.我在这九年(1895—1904)之中,只学得了读书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看文章)的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

  2.在这广漠的人海里独自混了二十多年,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

  3.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设置本题是希望学生通过关键词语的品味,来进一步把握自传的语体特点。

  1.用“不能不”双重否定,表达了作者对“打了一点底子”的肯定,但“不能不”这一能愿动词的双重否定表达一种主观上的肯定,因而有主观认为之意,这样既表明了态度,又不显得断然和绝对。

  2.说自己“混”了二十多年,表现了作者谦逊的态度。尽管作者当时已是文化名人,而且这一“混”字与下句“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有暗接之妙。“我”在人海里“混”,应该有人来管束“我”,但却没有,表达了作者远离母亲之后对母亲的怀想;没有一个人管束过“我”,“我”还能在人海里“混”了二十多年,说明了母亲给“我”的教益是多么大。

  3.事实上,作者的“好脾气”“待人接物的和气”“宽恕人”“体谅人”的性格品德是有口皆碑的,但是在说到这些美德时,前面都加了“如果”这一表假设的词语,意在表明只是一种假设,而不是自己已经具备了这些美德,表现了作者不溢美、不自夸的品格,同时也非常符合自传的语体特点。

  三、文章结尾写道:“我在我母亲的教训之下度过了少年时代,受了她的极大极深的影响。”这“极大极深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你在哪些方面深受自己母亲影响呢?回忆一下,并与同学交流,然后写一个片段。

  设置本题主要是让学生联系生活,学会反思,获得教益,并通过这一练习训练学生的口语交际和书面表达能力。

  这“极大极深的影响”正如作者自道:学得了好脾气,学得了待人接物的和气,能宽恕人,体谅人,以及在学习上勤奋、守时和做人上能反省“吾身”。其中主要是如何做人方面,母亲让作者养成了宽容、善待、体谅的品性。

  教学建议

  一、学习本文之前最好指导学生阅读有关胡适的传记,把课堂教学与学生的课外阅读结合起来。

  二、本文写的是“我的母亲”,这是能够引起学生共鸣的话题。尽管时代不同,“母亲”形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是每个时代都相通的。所以,教学本文,要适当联系学生生活,让学生获得体验。

  三、作者的母亲,是旧社会传统的“母亲形象”的代表,她的美好品德即便是在今天仍有教育价值,但也有与新时代女性不相吻合的种种成分。这可以让学生展开讨论。

  有关资料

  一、作者简介

  胡适(1891—1962),原名胡洪,字适之。笔名有天风、藏晖、铁儿等。安徽绩溪人。幼年在私塾学习。14岁到上海求学。1910年赴美留学。初学农学,后攻读哲学、文学。1917年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7月回国。曾任北京大学教授、校长,国民党政府驻美国大使等职务。1962年在台湾病逝。他早年积极提倡白话文,对新文化运动、新文学革命做出了一定的贡献。1917年1月,发表《文学改良刍议》,提出了文学上的“八不主义”。后又发表了《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等,在当时都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他还是新诗的倡导者和实践者。1920年出版第一部新诗集《尝试集》。1922年创办《努力周刊》和《读书杂志》,提出“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反对马列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后又出版《国学季刊》和《现代评论》。1926年游历欧美,在各国讲学。1928年与徐志摩等出版《新月》月刊。晚年致力于《水经注》版本的考证。主要著作还有:《胡适文存》《中国哲学史大纲》《白话文学史》《戴东原的哲学》等。

  (选自《中国现代文学辞典》,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二、胡适的母亲(易竹贤)

  胡适的母亲冯顺弟(1873—1918),是绩溪县中屯人。

  出上庄,过杨林桥,东北行十里许,即到中屯。顺弟的父亲是村里的农民,名叫冯振爽,小名金灶。青年时参加过太平军,随军里的裁缝学得一手好裁缝手艺。他平日勤耕苦作,农闲时便给人家做衣裳什物,为人勤俭正直,人称金灶官。

  金灶的妻子第一胎生下个女儿。在旧社会,重男轻女,女孩子是不受欢迎的,而且农家更特别希望有劳动力。因此,金灶给女儿取名“顺弟”,即含着顺下来生个弟弟的吉利意思。果然第二胎生了个儿子,以后又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一家六口,生活虽然艰难,却也和睦亲爱,自有一种天然纯朴的快乐。

  但冯金灶心里总压着一块石头。祖上传下来的老屋,在太平天国那几年的战火里毁坏了。他发誓要重振家业,在那老屋的地基上建造一栋更大更讲究的新屋。然而谈何容易!金灶夫妇苦做省吃,木料砖瓦还是一点也没有着落,没有钱!

  顺弟年齿渐长,懂事也比一般人家的孩子早。她长得──

  圆圆的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得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

  在家里,她上侍父母,下扶弟妹,手脚勤快,为人也贤慧,最得父母钟爱,村里人都说金灶修得了个好女儿。顺弟也很体贴父母。望着父亲梦想新屋而忧愁的面孔,她常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帮助父亲劳动,赚钱,建新屋。

  顺弟16岁的这年春天,上庄的星五嫂来到中屯金灶家,给顺弟说媒,说的便是她家的大侄儿,人称“三先生”的胡传。

  这一年,胡传已经48岁了。前妻曹氏死了十多年,儿女都已长大。他在外边做官,没有个家眷实在不方便,所以打算续娶个填房。

  金灶夫妇听了星五嫂的来意,当下心里为难。一来,怕攀不上做官人家,将来反让旁人笑话;二来,三先生比顺弟大32岁,又是填房,怕女儿不愿意;三来呢,三先生已有一大堆儿女,大女儿大儿子都比顺弟大好几岁,这样人家的晚娘不容易做,怕害了女儿一辈子。因此,金灶便对星五嫂说,这件事须同女儿商量,把媒人打发走了。

  晚饭后,金灶夫妇把上庄三先生要娶填房,星五嫂来说媒的事,对女儿说知。又说,做父母的也心里为难,要女儿自己拿定主意。顺弟听了,低着头,半晌不肯开口,但心里却在紧张活动。三先生她是见过的,人家都说是好人。她想,做填房,可以多要聘金;前妻儿女多,又是做官人家,聘金财礼应该会更好看些。这是她报答父母的好机会,可以帮助父亲建起他一生梦想的新屋。于是,顺弟暗暗下了决心,应承了。

  八字开过去了,与胡传的八字合过了;礼单送过来了;二月订亲,三月迎娶,农家姑娘冯顺弟,便变成了上庄胡传家的官太太。中屯冯家也造起了一栋新屋。

  婚后的第二年,胡传便把冯顺弟接到上海同住。第三年冬天,生下一个男孩,这便是小胡适;不过那时还不叫“胡适”,而叫“儿”。他是胡传最小的儿子,顺弟惟一亲生的一点骨血。

  小儿出世后刚满90天,胡传被调往台湾供职。到一八九三年春天,冯顺弟便带着一家子,抱着小儿,去台湾投亲,在胡传做官的台南和台东,度过了将近两年的很快乐的团居生活。那时已年过50岁的胡传,在公务之暇,剪一些红纸方笺,用毛笔端端正正写上楷字,教年仅20的冯顺弟认字。他们两人又一起教刚过两岁的小儿也开始咿哑识字,父亲当教师,母亲既是学生又兼助教。这老夫少妻稚子三口,享受到了人间最神圣的天伦之乐。到离开台湾时,母亲认了近千字,小儿也认了七百多字。

  幸福是那样短暂,瞬息即逝,悲痛却来得那样突然,沉重。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的第二年,胡适母子刚离开台湾,回到绩溪故乡不久,就传来了他父亲胡传病死在厦门的噩耗。这家庭的巨变和不幸,在胡适幼小的心灵里,留下了最初的记忆:

  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亲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我只仿佛记得这一点凄惨的情状,其余都不记得了。

  胡适的母亲遭到这般沉重的打击,当时还只有22岁多两个月零17天,虚龄也只23岁!她在人生的途路上还刚刚迈开几步,刚刚尝到一点生活的甜蜜,便青年丧夫,做了寡妇,这是一个中国妇女的最大的不幸!而她又“以少年作后母,周旋诸子诸妇之间”,再加上家业中落,经济困窘,诚如她的儿子所说,“困苦艰难有非外人所能喻者”。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1904年 三子胡洪死。

  1905年 父冯振爽死。

  1909年 妹冯玉英死。

      弟冯诚厚死。

  1915年 长女胡大菊死。

      长子胡洪骏死。

  1917年 长孙胡思明死。

  年纪轻轻的弟妹儿孙,这样接连死去,不断折磨着冯顺弟的精神和肉体。其中以她弟弟的病和死,情状最为惨苦。中屯流行血吸虫病。她的弟弟诚厚,幼习药业,农忙时回家种田,感染上血吸虫病。玉英妹死后不久,诚厚的病势转重,腹胀不消,又不忍让年老的母亲知道,便到上庄姐姐家来治病。胡适的母亲服侍汤药,夜不解衣。诚厚的病情却不见好转。她恐怕弟弟有个三长两短,老母亲的暮年就更难堪了。听乡间传说割股可以疗病,一天夜里,她便焚香祷告天地,用快刀从自己左臂上割下一块肉来,煎在药里。弟弟吃不下去,她又将肉烤焦,夹在锅巴中,让弟弟吃了。姐姐如此至诚,但和愚昧相结合,自然不可能起死回生。诚厚终于抛下年老的母亲,年轻的妻子,年幼的儿女,撒手而逝,只给人世间又增添一个寡妇,三个孤儿。顺弟怎能不十分悲恸呢!

  23年的寡居生活,漫长而痛苦,她居然熬过来了!是什么力量支撑着她呢?就因为有她亲生的一点骨血──她惟一的儿子胡适。只因为这点骨血,她含辛茹苦,把全副希望寄托在儿子的渺茫不可知的将来。为了这点骨血的将来,她愿意忍受一切,献出自己的一切,并挣扎着熬过了23年!

  儿子的将来应该是怎样的呢?她具体不知道,只是希望儿子学他的老子,能走他老子的道路。她常对儿子述说他父亲的种种好处,叮咛说:

  “你总要踏上你老子的脚步。我一生只晓得这一个完全的人,你要学他,不要跌他的股。”(跌股便是丢脸,出丑。)她说到伤心处,往往掉下泪来……

  尽管她和丈夫只过了六年三个月零21天,她对胡传的思想事业也不真正了解,但她虔诚地崇拜丈夫,尊敬丈夫,爱她的丈夫,可以说是一个丈夫至上主义者。胡传亲手写的那些红纸方字,她也终生保存着,视为她与丈夫、儿子三人“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记念”。在她的心里,丈夫胡传简直成了一尊崇高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偶像。而且,她又以虔诚唠叨的述说与叮咛,逐步在儿子的心里也树起了这尊偶像。

  为了儿子的将来,她管教很严。她没有读过书,却千方百计地履行胡传的遗嘱,送儿子读书。绩溪上庄一带,蒙馆学金很低,每个学生每年一般只送两块银元。先生教起书来自然也不肯尽心,只教学生念死书,背死书,还动辄施以体罚。这样,学生学起来没兴趣,便常常逃学。胡适的母亲却与众不同,舍得在学金上下本钱。据胡适回忆说:

  我一个人不属于这“两元”的阶级,我母亲渴望我读书,故学金特别优厚,第一年就送了六块钱,以后每年增加,最后一年加到十二元。这样的学金,在家乡要算“打破纪录”的了。

  因此一着,先生便对胡适另眼相看,特别优待,认真地为他讲书,把一字一句的意思讲得清清楚楚。这使胡适得到莫大的好处。他后来回忆说,他“一生最得力的是讲书”,正是他的母亲增加学金所得的大恩惠。

  胡适留学美国那几年,家中经济异常困窘。几个哥哥闹着分了家。胡适的母亲独立撑持门户,一切亲戚庆吊往来,人情南北,负担委实不轻,乃至靠抵当首饰过年,贫窘之状可见一斑。恰巧这时,族中胡守焕因家庭败落,愿将《图书集成》一部大书减价出售。胡适的母亲知道儿子想得到这部书,便借钱买下了。她宁肯自己遭受困窘,却仍处处为儿子设想,真可以算是一位注重智力投资的开明的母亲。

  然而,在儿子的婚事上,她却很不开明。她很早就为儿子包办订下了终身大事,也许是盼着早日抱孙子罢。

  到1918年11月,她历尽寡居的艰辛,离开人世的时候,虽然只活了46岁,心里却应该是感到宽慰和满足的了。她的儿子已经学成归国,当了北京大学的教授,而且成了倡导文学革命的知名人物。她感到遗憾的,可能是最后没有来得及抱孙子。
 
   [20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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