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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论国家统一
佚名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1911年11月宣布,革命成功后的共和政府将保证中国“独立及领土完全”,同时还要“收复已失疆土”。当时,帝国主义列强利用民初南北对峙之势,鼓吹分割中国,甚至公然提出“南北分治”的分裂中国主张,并以此作为对南京临时政府外交承认的先决条件。孙中山严正指出:“为什么要把向来统一的国家再来分裂呢?提倡中国分裂的人一定是野心家。”他说,鼓吹中国分裂的言论是“卑劣之言”,制造中国分裂的人是“中国之仇敌”。

  1922年8月,孙中山在《统一宣言》中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地历史意识中,正是这种意识使我们能够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尽管它过去遇到了许多破坏的力量。”

  孙中山认为谋求中国“统一的方法,有舆论和武力两种”。前者是用文治感化,即靠宣传赢得民心来谋统一;后者是用兵力铲除军阀、官僚、政客,以造成国家统一。由于“世事变化不定”,统一办法“没有一定的公式可以遵循”。

  孙中山曾先后3次抵达尚在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活动。1912年5月,他对赴台湾组织光复起义的同盟会员罗福星说:“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要决心收复”;1925年2月11日,他在重病中仍惦记着台湾,要求“日本须放弃……与中国所缔结的一切不平等条约”,将台湾归还中国。

  孙中山坚信“中国当成为统一、独立之兴盛之国家,确系将来必然之事实”。(本报记者刘俊发自南京)
  
   [200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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