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3月16日
制造“61人叛徒集团案”打击刘少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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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3月16日,中央文革小组制造了薄一波、安子文、杨献珍等“61人叛徒集团案”,以此作为向刘少奇开炮的重型炮弹。
1936年,刘少奇在天津主持中共北方局工作,经中共中央批准,刘少奇指示在监狱里坚持斗争的中共干部登载“反共启事”,履行国民党规定的手续出狱,并保证绝不以叛徒论处。这在当时是为了顾全大局、保存中共力量的一种策略。“文革”期间挖出来,以便给刘少奇定“叛徒”的罪名。 〖你正在浏览《老百晓在线》提供的文章〗
[200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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