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4月17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
|
1985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严禁淫秽物品的规定》。
《规定》指出,对各种淫秽物品,不论是否以营利为日的,都必须严格禁止进口,制作(包括复制),贩卖和传播。
《规定》还指出,查禁淫秽物品的工作,既要坚决、认真,又不要扩大范围。
夹杂淫秽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艺作品,表现人体美的美术作品,有关人体的生理、医学知识和其他自然科学作品,不属于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在查禁之列。
〖你正在浏览《老百晓在线》提供的文章〗
[2006-04-17]
〖你正在浏览《老百晓在线》提供的文章〗 |
历史上的今天 返回目录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